第二次看「小屋」這本書,仍是意猶未盡,彷彿自己又重新經歷了一次「受傷、被愛、悔改與原諒的過程」這真是一部平易近人的信仰小說,因為我們大多數人都有自己的悲痛、破碎的夢想及受傷的心,每個人都有與眾不同的失落,有我們自己的「小屋」。透過主角麥肯錫從小在暴力陰影長大,他所寶貝的小女兒蜜思則死於殺人狂的手中,老爹(神)親自邀他回到女兒受害現場(一棟小屋),帶領他經歷生命的改變。起初麥肯錫以為是別人惡作劇,後來為一探究竟麥肯錫帶著滿腹的怒氣與半信半疑的態度回到小屋,在這裡他藉著與神(老爹)、耶穌、聖靈(沙瑞玉)化身為人的三者面對面溝通、生活,藉著麥肯錫一個人的生命改變讓我們珍視與神之間的連結,小屋讓我們經歷神的醫治感受神的愛。

 深感佩服作者的創意,作者突破傳統的上帝觀,讓神化身高大的黑人女性(書中稱老爹),有別於以往認為上帝是白人、中東人或只一道光的印象。而耶穌也不是有一張俊俏的臉並留著鬍子,而是長的毫無特色的希伯來人。聖靈並非化身為鴿子,而是擁有屬靈特徵一位名叫沙瑞玉的瘦小亞洲女子。作者用三個顛覆傳統的人,來代替三位一體的神,讓麥肯錫能與上帝親自面對面的生活與溝通,包括他讓神做人的事,例如:烘焙、烤乾乾、墾植花園、洗碗盤、、、等。就是在屬人的生活中,卻可以經歷屬神得愛,麥肯錫問老爹「那你們為什麼要吃?」「陪你啊!」喜歡那種自在真實充滿愛的對話,因為上帝為了愛我們選擇了「限制」他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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